梅艳芳患子宫颈癌,到底关我们什么事﹖ 她勇敢站出来承认,是她个人的决定,并不等于一个艺人身上发生的所有事,都有必要向公众交化。 ■满足公众八卦心态 梅艳芳与梁爱诗不同,她患病与公众利益无关,只与公众八卦有关。 她不是公仆,只是公众人物,公众人物的私隐,是应受保护的。 若传媒之前不作诸多揣测,或胡乱报道,梅艳芳一定不会走出来主动告诉大家。 对人性稍有认识,或懂得设身处地为他人设想的人都知,甚少人患重病会主动走出来告知全世界。 未“勇敢地”站出来前,有报道指梅艳芳曾说大家是否想迫死她,证明报道给她带来极大的压力。 如她一早希望告诉大家的,已一早站了出来。 这次,她在一班好友陪同下召开记者会,承认她患癌,是受传媒所迫。 食咸鱼不一定要抵渴部分传媒也许认为,公众对任何发生在艺人身上的事,都有知情权,甚至认为吃得咸鱼抵得渴,做得这行就应早预了如此。 这是集非成是的看法。 笔者也同意,不只香港,世界上享受言论自由的地方,大概都有这样的传媒,无论说什么,这种做法也会继续存在,但不等于不应指出做法的不对。 大家可以说,连梅艳芳都承认了,不见得对她有何坏处,那是否代表任何人一些说出无妨的私隐都应该公开﹖ 人言可畏,甚至能杀人于无形,是千真万确的。 一些看似没什么的八卦报道,可能已带给当事人极大的麻烦,读者或观众甚至连看的兴趣也没有。 类似损人不利己的报道,或者生安白造的,每天都在不同的传媒出现。 澄清错误的报道,是有需要的,但并不是必要。 ■冷对报道免堕圈套 笔者敬佩那些对某些个人报道不作任何响应的艺人,他们的意志力非常之强,坚决不让他人侵犯个人私隐,不落入错误报道的圈套中。 承受来自报道的压力,并不容易,还要预了被别人描黑,能做到“百毒不侵”的,少之又少。 |